2016年3月16日,禹州市消協(xié)對王女士投訴陽光人壽萬能型保險不予賠付一事進行了調(diào)查調(diào)解。經(jīng)過調(diào)查,保險受益人給保險公司提供的病例中“既往高血壓病史10余年”是醫(yī)院的筆誤。工作人員對雙方爭議的焦點進行調(diào)解,調(diào)解后保險公司認(rèn)同保險受益人提供病例錯誤的證明材料,目前陽光人壽保險公司賠付的12.28萬元(包括治療費用)保險款項已經(jīng)劃撥到保險受益人的帳戶。
事情還要從2015年10月18日說起,這天,34歲的閆永升因積勞成疾突發(fā)急性心梗死亡。閆永升生前系許昌禹州市公安局干警,2014年3月20日在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禹州支公司購買金世福終身壽險(萬能型)保險,保險單號:8026000035846118,每年繳費6000元,已繳費2次,被保險人死亡后受益人第一時間于2015年12月將死亡證明、醫(yī)院病例等所有材料收齊后遞交陽光人壽保險公司,一周后該報險公司口頭通知受益人拒賠,理由是被保險人病例上顯示“既往高血壓病史10余年”。
閆永升家屬王女士非常生氣:“在購買保險時陽光人壽沒有給被保險人和受益人講述免賠條款,萬能型保險宣傳稱“本合同有效期內(nèi),若被保險人身故,我們按身故當(dāng)時的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”。出事了卻一推了之!同樣,你看看河南省公安廳為公安干警集體購買的中國人壽的保險卻已經(jīng)全部賠付到位。”
被保險人作為公安干警每年都進行體檢均沒有查出高血壓,購買保險時被保險人沒有隱瞞病史,陽光人壽在購買保險時也沒有對被保險人要求體檢,而是催著馬上繳納保險費。受益人出具了主治醫(yī)生的證明和單位的證明,證實病例上書寫的既往病史不屬實。受益人將所有材料交付陽光人壽后遲遲沒有答復(fù),保險人家屬于2016年1月向保監(jiān)會12378投訴陽光人壽保險公司,陽光人壽立刻在第二天找到受益人說請馬上撤訴,陽光人壽馬上全額索賠,受益人受騙簽下撤訴申請。隨后,陽光人壽多次以過年人少不上班等種種理由不理保險人家屬,家屬一直催問無果,于3月9日撥打陽光人壽95510電話投訴。陽光人壽公司第二天就打電話說馬上辦理,陽光人壽理賠員3月11日給受益人口頭答復(fù):拒賠,但是卻拒絕出具拒賠證明。
2016年3月16日,閆永升家屬一怒之下將陽光人壽投訴到禹州市消協(xié),禹州市消協(xié)接投訴后,與保險受益人王女士進行溝通,詢問了購買保險的具體情況和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、依據(jù);又與陽光保險公司禹州支公司的負(fù)責(zé)人劉丹進行了詢問了解,經(jīng)過調(diào)查,保險受益人給保險公司提供的病例中“既往高血壓病史10余年”是醫(yī)院方的筆下誤。工作人員對雙方爭議的焦點進行調(diào)解,調(diào)解后保險公司認(rèn)同保險受益人提供病例錯誤的證明材料,并報請上級保險公司處理。上級保險公司認(rèn)可了保險受益人提供的證明材料。目前陽光人壽保險公司向保險受益人賠付保險款項12.28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