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接到許昌鄢陵縣群眾反映:鄢陵縣馬坊鄉(xiāng)程崗小學校長程俊民違規(guī)開辦學前班,截留學生補助款,違規(guī)接受宴請去KTV唱歌找小姐坐陪等違紀行為,要求上級領導能夠嚴查,給學生家長一個答復。情況反映信具體內(nèi)容如下:
一、在程崗小學違規(guī)開辦學習班,進行學前教育,招收的孩子都是學校附近4-6歲的兒童,每年有50多人,每個孩子每年每學期收費300元,每年收費3萬余元,由于學校會計一職空缺,一直有校長程俊民兼任,該款有校長保管,但是每學期收到錢后,校長程俊民均為將該款收支情況公示,且學前班也為添置任何教學設備,這些錢去向成了謎!
另外,根據(jù)豫政辦(2012)63號通知,辦理學前班應該經(jīng)過審批,并得取得辦學許可證,且農(nóng)村學前班不得超過40名,程崗小學辦學前班嚴重違反了該規(guī)定,并且程俊民把學校老師安排學前班工作,讓老師領著財政工資,為學前班教學,違反國家相關規(guī)定。
二、按照國家規(guī)定,每學期每生應發(fā)放補助360元,學校大概230名學生,每學期大概8萬左右,一年就是16萬左右,但是該補助款學生從未得到,此款去向不得而知。
三、程俊民做為一名共產(chǎn)黨員,毫無共產(chǎn)黨員應有的品質(zhì),做為一名校長毫無為人師表的品德,他在接受別人宴請時去鄢陵縣花都演唱中心唱歌,在唱歌期間并且叫了幾名陪唱小姐,期間跟小姐做出各種不雅動作,完全忘記了國家的八項規(guī)定和自己的校長身份。
學校本是教育學生分辨是非,育人德行之地,小學是人人生觀.價值觀剛剛開始形成的階段,如此品行之人為人師表,育人子弟,叫學生怎能分清黑白,有正確的德行。做為家長在我的印象當中,老師是一個為人師表的群體形象,校長更應該是懂管理、善教學、為人師表的精英,程俊民做為一名共產(chǎn)黨員,做為一名為人師表校長應該時刻嚴格規(guī)范自己的一言一行,嚴以修身、嚴以律己,像程俊民校長這種行為,其造成的社會影響更加惡劣,不僅毀了自己,更損害了政府的形象,影響了政府的公信力。
中央紀委先后十余次對違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問題發(fā)出通報,形成強大的威懾。但還有一些人不收手、不收斂,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置若罔聞,頂風違紀,毫無忌憚。作為黨的干部,國家公職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,不帶頭遵守八項規(guī)定,卻變作戲法突享受,嚴重違反了黨的紀律,是典型的“四風”問題。
遵守“八項規(guī)定”是每個領導干部的責任,也是相關部門的責任,更是大家的責任,若做到人人有責,人人守責,筆者相信,違反“八項規(guī)定”的新聞會越來越少,甚至的零報道,那時才是老百姓之福,黨中央之興。